防爆电脑柜内放置的设备(如主机、显示器、键盘、鼠标、UPS 等)是确保整体防爆性能的关键环节,需同时满足防爆合规性、电气安全性、环境适配性三大核心条件,避免因设备自身缺陷引发燃爆风险。以下是具体要求,按设备类型分类说明:
无论设备类型(主机、显示器等),均需符合以下基础要求,这是进入防爆电脑柜的 “准入门槛":
具备防爆认证,且等级匹配
防爆等级:需与柜体防爆等级匹配(至少不低于柜体等级),例如柜体为 Ex d IIC T4 Ga(适用于 IIC 组气体、1 区环境),柜内设备也需为 IIC 级及以上,禁止用 IIB 级设备(无法抵御氢气、乙炔等高危气体);
危险区域:若柜体用于 1 区,设备需适用于 1 区(如隔爆型 “d"、本质安全型 “i"),禁止用仅适用于 2 区的增安型 “e" 设备;
温度组别: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对应的温度组别(如 T4、T5)需≥现场可燃介质的引燃温度(如 T4 级设备最高表面温度≤135℃,需匹配引燃温度>135℃的介质)。
设备必须通过机构认证(如国内 CNEX、国际 ATEX/IECEx)的防爆认证,证书需在有效期内,且认证参数与防爆电脑柜的使用场景一致:
设备外壳需清晰标注防爆标志(如 Ex d IIC T4)、认证编号,无标志或标志模糊的设备严禁使用。
电气参数与柜体适配
电压 / 功率匹配:设备额定电压(如 AC 220V)、额定功率需与防爆电脑柜的电源模块(如防爆配电箱、UPS)输出参数一致,避免过载导致电源模块发热、短路(例如柜体电源额定功率 1000W,柜内设备总功率需≤800W,预留安全余量);
电流限制:本质安全型设备(如防爆鼠标、键盘)需符合 “本质安全电路" 要求(电压≤24V、电流≤100mA),且与柜体的本质安全关联设备(如安全栅)参数匹配,防止电路能量超标引发火花。
外壳防护与材质合规
不同类型的设备(主机、显示器、输入设备等)因功能差异,需满足额外专项条件:
防爆 UPS(不间断电源):
防爆交换机 / 路由器:
安全栅(本质安全系统):
无防爆认证的普通设备:如家用电脑主机、普通显示器、非防爆键盘,即使外观适配,也因无防爆结构和能量限制,会成为燃爆风险源;
存在故障或老化的防爆设备:如外壳开裂、接线端子氧化、散热风扇故障的防爆主机,即使有认证,也可能因性能失效引发电气隐患;
与现场环境不匹配的设备:如仅适用于气体环境的防爆设备,禁止放入粉尘环境的防爆电脑柜(需用粉尘防爆型设备,如 Ex tD IIIB T135);
大功率非必要设备:如普通打印机、移动硬盘(无防爆认证),不仅功率可能过载,还可能因插拔产生火花或发热超标。
防爆电脑柜的 “防爆性能" 是 “柜体 + 内部设备" 的整体效果,任一设备不满足防爆要求,都会导致整体防爆失效。因此,柜内设备需遵循 “认证匹配、参数适配、结构合规" 的原则,且需与防爆电脑柜的防爆型式(如隔爆型、正压型)、危险区域等级、介质特性,才能确保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运行。